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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糖尿病诊断标准,无论是版糖尿病防治指南还是版还是内科学教科书都存在着一个令人十分沮丧的错误——表述不清。这种错误已经存在几十年了,耽误了几代人,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人质疑,没有人改动。

虽然第六版(.4)、第七版(.5)、第八版(.3)内科学本科教科书每版都有所变化,但核心的问题一直没有改变,一直以讹传讹,误导学生和医生。

版指南(讨论稿)引用的WHO年的诊断标准是这样写的:诊断标准(1)糖尿病症状(高血糖所导致的多饮、多食、多尿、体重下降、皮肤瘙痒、视力下降等急性代谢紊乱表现)加随机血糖大于等于11.1mmol/l或(2)空腹血糖大于等于7.0mmol/l或(3)葡萄糖负荷后2h血糖大于等于11.1mmol/l。无糖尿病症状者,需改日重复检查。

很显然,标准的制定者的用意是说,如果有症状,那么加(1)或加(2)或加(3)就可以诊断(为了验证化验准确,需复核一次血糖),如果没有症状,那么需改日重复检查。

症状覆盖(1)也覆盖(2)和(3),但是由于把症状仅写在(1)里,导致引起了误解和误读。

有许多医学院老师都理解为,症状只是伴随(1)的,(2)和(3)与症状无关,实际上,这样理解起来很勉强,而且无法解释最后那一句话「无糖尿病症状者,需改日重复检查」。

其实,我理解当初标准制定者的想法应是:有症状加一个指标当时就能确诊,没症状改天再测一次,再有一个指标和上一次那个指标组合起来也可以确诊。但是由于表达不准或翻译有误,导致长时间的理解偏差。

所以,我觉得准确的写法应该是:有症状者加(1)或(2)或(3)即可确诊,无症状者需改日重复检查,只要符合任意两项的组合即可确诊。

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书籍就是这样翻译和理解的,但只占少数。(版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就是这种观点,版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讨论稿也是如此,但在定稿时改掉了)。

查阅了许多资料,大部分是抄袭WHO年的标准,但在解读上大致有两种版本。

实用内科学第十三版(.9)、第十四版(.3)写明引用年美国ADA标准,两版内容稍有不同,14版在注解中,在未有明确高血糖时强调复核的项目是FBG,而在13版中未提及。

内科学第六、七、八版也有改动,六版的叙述性标准----糖尿病症状(高血糖所导致的多饮、多食、多尿、体重下降、皮肤瘙痒、视力下降等急性代谢紊乱表现)加随机血糖大于等于11.1mmol/l,或空腹血糖大于等于7.0mmol/l,或葡萄糖负荷后2h血糖大于等于11.1mmol/l。

无糖尿病症状者另一天再复查一次。和表格内容:

1.症状加随机血糖大于等于11.1mmol/L。

2.FBG大于等于7.0mmol/L。

3.OGTT大于等于11.1mmol/L。

相冲突,七版没有表格,八版没有叙述性标准,只有表格,三版都特别指明要再核查一次,才能确诊,但是都没有说明是当天还是改天,也没有说明是复查当次还是复查另外两个标准也行,是再抽一次血复核,还是用同一个血找不同的化验员复核,语焉不详。

所有的问题根源都在于对这句叙述性标准的不同理解,即症状只在(1)里,还是覆盖(2)和(3)。

也有自创标准的,各行其是,在这里不赘述。

有的诊断标准上不提「症状」二字,只提空腹或餐后2h血糖(joslin糖尿病学.3第14版)。有的把「和」和「或」放在一起,令人费解(第六、七版内科学)。有的不提随机血糖(内分泌医师手册,主编:廖二元)。有的在叙述的文字里有随机血糖,但是列表后随机血糖就消失了(第七版内科学)。

还有的是光有空腹血糖和餐后两小时血糖,但二者是只需满足一个还是两个都满足,不得而知,连「和」、「或」都不写(张启宇主编内科手册,江苏科技出版社、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的在年WHO标准的基础上有了新的说法,-----不是无症状者隔日再重复检查,而是以上三项标准中,只要有一项达到标准并在随后的一天再选择上述三项中的任何一项,重复检查也符合标准者,即可确诊为糖尿病(实用糖尿病学,张蕙芬等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只有王美美主编的、安徽科技出版社的「内科医师手册」和「医院住院医师手册」、宁光主编的「内分泌学高级教程」、纪立农主编的「知名专家进社区谈医说病----糖尿病」、陈璐璐主编的「内分泌科疑难问题解析」等书表达了和我相同的观点,我觉得也应该是最符合编者意图的、最合理的观点。

关于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你的理解是?

快来丁香园论坛内分泌与代谢病版参与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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